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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锦绣·育才教育集团教职工自律六条
承诺书
一、不接受家长宴请;
二、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;
三、不以任何形式委托家长办私事;
四、不做有偿家教,不在外兼课;
五、不在校园内吸烟,不在工作日饮酒;
六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若有违反,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各种责任,批评教育,行政处分,系统通报,直至解除劳动合同。
请全校教职工自律,请全体家长配合,请关心支持锦绣、育才的各界朋友监督。
杭州育才中学校办
2006年9月7日